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查看: 2868|回复: 0

灵山一猖狂盗贼盗窃后留电话勒索 领刑13年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2-29 17: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灵山县黄某等人在盗窃后,还在现场留下电话号码,企图再向被害人勒索钱财。近日,黄某被灵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据钦州晚报消息,今年1月10日和3月初的晚上,黄某先后两次窜到浦北县一矿业公司的选矿间、灵山县一村委的垃圾填埋场等处,盗走价值8.55万元的挖掘机电路板、显示器等物品。盗窃后,黄某并不满足,在每台挖掘机的驾驶室都放一张纸条,写上其在广东打工时使用的电话号码,称被害人若想赎回物品则交一笔钱。今年3月12日凌晨,钦州警方通过电话号码,顺藤摸瓜将黄某抓捕归案。
  近日,灵山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5万元。
(北部湾新闻网)
欢迎来到灵山家园网-www.ai03.cn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APP客户端|手机版|免责声明|公司简介|公安备案:45072102000519|灵山家园网 ( 桂ICP备19000664号 )

GMT+8, 2024-5-20 10:41 , Processed in 0.089584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