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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婚后加上另一半的名字,离婚后能平均分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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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16 09: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乔花、王某生有女儿小王。婚前,王某曾全款买下杭州的3套房,一套自住,两套出租。结婚时,王某将妻子的名字都加在了3套房的房本上。婚后多年交流不够,逐渐产生矛盾。乔花到法院起诉离婚。乔花认为,三套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理应对半分,根据照顾女方和小孩的原则,应依法予以多分。王某却表示,买房时他与妻子压根不认识,不能登记在他一人名下,才不得已登记在双方名下,因此房产实际上属于他的婚前财产,不同意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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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16 14:4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即在司法实践中,虽然案涉房屋属于夫妻共同共有,但并非一律平均分割,法院会根据房屋出资来源,双方在婚姻中是否存在过错,是否共同生活等具体情况进行分割。灵山公益法律联系电话:0777-6900003  (1917778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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