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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推行“临期食品专卖区”强化临界食品安全监管,划分六类“临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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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3 10: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临期食品专卖区”亮相超市
灵山推行“临期食品专卖区”强化临界食品安全监管,划分六类“临界限”

  晨报消息(记者张简通讯员庞庭翠)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最近,钦州市灵山县工商局试点推行“临期食品专卖区”管制制度,强化临界食品安全监管,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欢迎。日前,记者慕名前往该县进行探究采访。

  消费者:价钱实惠,购物安心

  灵山县工商局所推行的临界食品管理试点设在灵城镇的佳润佳超市,超市内设立了“临期食品专卖区”集中进行销售准备到期的食品。记者在临期食品专卖区随机采访了几名消费者,发现他们从价格、安全等不同的视角都对超市设立临期食品专卖区的做法表示了认同。正在临期食品专卖区选购的劳女士一边推着购物车一边告诉记者,“临期食品的折扣较大,就是离保质期近了点,其实没什么太大的影响,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在此购买到优惠食品。”而李女士也告诉记者,以前一不留心看生产日期就买到了快过期的食品,觉得超市很不负责任,也很坑人。现在超市设立了临期食品专卖区,提高了群众的食品安全感。

  商家:明示临期食品,避免纠纷

  当天,记者从超市临期食品专卖区的主管处了解到,超市设立临期食品专卖区好处很多,把临到期的食品明着拿出来卖,无论是厂家还是商家,各方的压力都减轻了。以前,超市也设立有强制下架等确保食品安全的相关销售制度,如果生产厂商不积极配合,不仅会造成超市自己的损失,还会造成超市单方面退给厂商后,厂商可能二次加工重新上市的监管盲点。现在,超市会定时检查食品保质期,一旦发现临期食品就放入专卖区统一销售,同时积极联系厂商要求实行促销或让利销售,让消费者明白消费,避免了因为临期食品引发的消费纠纷。

  该主管称,“设立临期食品专卖区是一件利人利己的事,超市一定严格按照工商局的明确制度来执行临期食品销售,确保消费者安全消费。”

  工商:超市临期食品必须作出醒目提示

  记者从灵山县工商局了解到,针对“临近保质期”的时间界限问题,鉴于目前国家尚未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的期限作出具体而明确的规定,为便于工商部门及广大经营者实际操作,在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未出台之前,参照北京市工商局划分了六类“临界限”。主要有:食品保质期为1年以上的,期满之日前45天;保质期为半年以上不足1年的,期满之日前20天;保质期为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满之日前15天;保质期为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期满之日前10天;保质期为16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满之日前5天;保质期少于15天的,期满之日前1天—4天。

  据介绍,灵山县工商局在推行“临期食品专卖区”管理工作中,要求超市对食品包装、标志、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食品储存条件等进行自查自纠,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也就是临期食品要在超市设立专卖区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大大提升了群众的食品安全感。


北部湾晨报 2012年05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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