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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案件家事访问,留守儿童关爱随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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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8 17: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灵山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的法官和干警前往檀圩镇,对家事案件进行庭前调查询问。
上午九时许,到达檀圩镇保子小学后,在各班班主任的配合下,法官进行了调查询问,当询问到最小的小良的情况时候,其班主任黄老师稍显为难地告知:小良已经两个礼拜没有来学校了。对此,校方多次到其家进行家访,也多次向其家长反应情况,效果甚微。因此建议法官到其家去用法律的角度对其进行教育。
前往小良家的过程中,法官了解到小良家有兄弟姐妹五人,最大的姐姐(17岁)已经外出务工。均是由两位现年八十多岁的祖父、祖母带大,父母长期在外务工,属于典型的留守儿童家庭。小良现年十岁,性格比较内向,平时经常一个人在村子里游荡。
在其祖母帮助下,法官把小良劝回家里,首先向其了解了学习、生活情况以及近期思想动态,在短短几分钟的交流过程中,小良对法官产生了信任。之后法官向小良普及了“在我国,受教育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一项基本义务”等多项法律知识,并引导他返校好好读书。
最后,小良愿意并且希望法官能够带其回到校园,并保证一定会努力读书。法官陪伴小良回到保子小学。黄老师万分感激地说道:“学生家庭不大稳定,经常不来学校,我们也找不到人,这次真是多亏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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