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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jd勇

【据消息爆料】沙路村委强卖村民山岭,被村民横额围困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4-21 15:35: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贪官太多,受苦还是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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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1 16:35: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兵佬 发表于 2017-4-12 17:44
征地拆迁,往往都会有个别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造谣生非。

一出这种事当官的都会说是百姓造谣闹事,世上真有公平老百姓会去搞这滩屎水!天朝民心就是这样慢慢被耗尽了,世上也没有永世不灭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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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1 19:46: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阳阳得意 发表于 2017-4-13 11:43
政府征收了,村民想要更多的利益罢了

阳阳得意你是大队妇女主任不经过村民意见强买三队土地,你几个干部想吞村民几百万农民肯定不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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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1 21:59: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gc25318 发表于 2017-4-15 13:05
村里的事,说不清理还乱,很多地都丢慌2.30年。然后别人又去种,平时没好处的时候谁都不管,到了征收有好处 ...

分田到户,田地是谁的就谁的。种别人地不代表地是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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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3 15:27: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村委闹有什么用,应该去到县镇府或市镇府闹,才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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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3 15:45: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老婆甘翠蝶也是灵山县新圩镇沙路村的,你们这样在这里闹没有用的,只能去县镇府和市镇府门口闹,才有用的
yhR0y0rymAax.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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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4 01:48: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阳阳得意 发表于 2017-4-13 11:43
政府征收了,村民想要更多的利益罢了

当官都不知道农民的苦,只知道上班拿工资,要知道农民对法律懂得不多,而当官懂得多也不出来做思想工作,而是面对事情躲避不上班,一个地方好与坏,看的就是当地当官的工作服务心德。你们的当官的利益是什么,不用说都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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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4 09:56: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建议沙路村的老人分批,一批到县镇府拉着横幅,一批到国大酒店大转盘哪里拉着横幅(沙路村干部勾结,抢卖我们的土地,还我沙路村一个公道)用黑白搭配,这样写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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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4 17:45: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村民们又想诈政府的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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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4 19:28:40 | 显示全部楼层
14796159920 发表于 2017-4-15 23:44
希望严查沙路大队干部!

关于近期网传“村委造假证强卖山岭,村民不服
拉横幅抗议”的回复
    近段时间,有不少网民在各大网站论坛、微信、微博上发布“村委造假证强买山岭,村民不服拉横幅抗议”的图文信息称:灵山县新圩镇沙路村委,不经村民同意,造假证强卖沙路第3生产队的山岭,村民不服,投诉无门,不懂维权,被迫采取了拉横幅抗议的方式。
针对以上反映的问题,当地政府回复以下:灵山新圩镇沙路村委与沙路村委第3生产队的山岭地名为七星(仙)岭,因征地补而产生了权属纠纷问题,产生纠纷山岭面积约11.31亩,据村民称,此山岭历来是沙路村民的殡葬岭。
权属纠纷产生后,于2016年下半年,当事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报新圩镇司法所进行调解,第3生产队村民提出要80%权属的征地补偿,村委会根据历史事实,确认第3生产队在七星(仙)岭实有山岭面积2亩,不同意第3生产队提出的占80%的权属主张。
2017年春节前后,新圩镇司法所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建议双方提供七星(仙)岭权属材料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问题,第3生产队村民因提供不了更多有说服力的权属依据而不同意调解和走司法程序解决问题,于是于2017411日,415日、16日、17日、1819日等多次组织村民到沙路村委门前拉横幅、并通过高音喇叭喊话等方式对山岭权属进行非法抗议上访,严重干扰了村委会正常的日常办公秩序。
上访事件发生后,新圩镇党委政府、县公安局、县调处办等相关单位领导多次都前往劝说和调解,沙路第3生产队村民就是不同意走司法程序解决七星(仙)岭权属问题。
419日下午,第3生产队村民不听沙路村委干部劝说,再次围堵村委干扰村委正常办公时,村委会报了110,县公安局高度重视,会同新圩镇党委政府领导前往沙路村再次劝离上访群众。劝离无效后,经研究,决定以扰乱机关正常办公秩序为依据,根据治安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法没有了沙路村第3生产队村民横桂在沙路村委门前的上访横幅和上访抗议用的高音喇叭。对此,部分村民情绪激动,走到公安局执法车辆前阻拦车辆行驶和阻挠执法人员执法,强烈要求公安局执法人员返还被没收的横幅和高音喇叭。县公安局执法人员经多次劝说无效后,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带离了5名阻拦县公安机关正常执法的村民419日晚,县公安局对此5村民做完笔录后,就放他们回了家)。
    据了解,目前沙路村第3生产队大部分村民已同意进行调解,还有个别村民对此还不罢休,他不是通过合法途径争取解决山岭权属,而是通过微信朋友圈和各大网站大肆散布舆情,博取网民同情胁迫村委同意他们的主张。
    在此,感谢广大网友对以上事件的关注与评论,也希望广大网友客观看待该事件,我们将继续组织沙路村委和沙路村第3生产队对争议的七星(仙)岭进行调处解决,同时也建议沙路村第3生产队村民通过司法程序合情合理地依法申诉自己的合法权益。
    再次感谢广大网友的关注与支持。
灵山县新圩镇人民政府
20174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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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5 20:57:23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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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30 14:57: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以为抬死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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