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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患于未“燃”,森林防火要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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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19 10:24: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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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森林是人类的宝贵资源,它无时不在造福人类,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防患于未然,我们特向全县学生家长发出一封公开信,并发出以下倡议:



一、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森林防火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生态环境安全,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不断强化自己及家人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律意识。

二、森林防火,从我做起

       家长要从关心、爱护自己子女角度出发,做好监护人,自觉禁止野外用火,禁止子女携带火种上山,禁止子女在林区内烧烤、熏蛇、烧蜂等易失火行为。

三、预防为主,积极消灭

       我国《森林防火条例》森林防火的方针是"预防为主,积极消灭",请家长们以典型事例警示学生,做好教育工作,使每个学生成为自觉的守法者和义务宣传员。一旦发现森林火灾,要及时拨打12119森林防火免费报警电话,在全社会营造出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

四、引发火灾,法理不容

       各位家长同志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子女的责任,凡因教育或者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灾火无情,珍爱生命

        多次的教训告诉我们,发生森林火灾,没有经过培训的人员自行上山扑火是一种极其危险行为,请勿盲目扑打森林火灾。同时严禁组织中小学生、老人、孕妇和身残体弱者参与扑火工作。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平安、和谐是每一个家庭的共同追求,请您谨记我们的倡议,共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灵山县林业局

2022年10月18日





来源:灵山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排版 | 黄佳琪

校对 | 曾振轩

审核 | 唐榕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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