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随着“砰!”的一声法锤落下,一起涉嫌犯掩饰隐瞒犯罪案件开庭了。3月22日,灵山人民法院将庭审“课堂”搬到了沙坪镇响水滩公园,与共青团灵山县委员会、沙坪镇综治办、司法所、井冲村委等部门开展了一场进乡村普法活动,深入普及“两卡”违法犯罪行为、防范电信诈骗以及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民法知识。
2023年1月至2月,被告人何某两次将其名下的一张银行卡出借给他人收取违法犯罪所得,配合他人刷脸等操作转移赃款。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的款项而予以转移,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告人何某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退出违法所得并退赔经济损失给被害人,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对其从宽处罚。合议庭休庭评议后当庭宣判,被告人何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退出违法所得,没收上缴国库。
“如今电信诈骗的套路越来越多,稍有不慎就会落入犯罪分子的圈套……”庭审结束后,沙坪镇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黄达峰、灵山法院沙坪法庭干警梁基祥先后就庭审案件进行回顾梳理、警示教育,同时针对防范电信诈骗案例、养老诈骗案例等法律问题进行讲解,并表示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身边案例普及群众”的理念,开展更多不同形式的普法教育活动。
“违法犯罪的事情不可做,不然后悔莫及”“今天的庭审,让我更加明白督促孩子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性”现场的村民也纷纷表示,法院通过巡回法庭、现场普法的形式非常接地气,让他们感受法律威严的同时又学习了法律知识。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还向来往群众发放法治宣传资料,通过典型案例,一对一讲解防范电信诈骗等相关法律知识,提醒广大群众“天上不会掉馅饼”,切勿上当受骗。 移动的普法阵地,不变的是为民的初心。此次,灵山县人民法院践行能动司法理念,以“巡回法庭+法治宣传”载体,在普及法治观念的同时,也引领了崇德向善、积极向上的良好风尚。下一步,灵山县人民法院将持续丰富普法宣传阵地,打造普法共建,成果共享答法治实践新格局,真正让“枫桥经验”地生根、开花结果,焕发出新活力。
来源:灵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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