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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将撤销灵城镇设立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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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30 21:37: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7月26日上午,灵城镇隆重召开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灵城镇人民政府<撤销灵城镇设立街道办事处的实施方案>》,揭开了灵城镇“镇改办”工作新的一页。副县长沈芳和民政局领导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会上,灵城镇党委书记陈建军传达了县委、县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灵城镇改革发展实际,阐述了灵城镇 “镇改办”和“村改居”各项工作的进程,并做了动员讲话。镇有关领导就《灵城镇人民政府<撤销灵城镇设立街道办事处的实施方案>》作了相关说明。
    沈芳在会上指出,“镇改办”试点是我县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方向,从总体上符合科学发展的需求。灵城镇作为钦州市三个试点镇之一,“镇改办”的推进不仅有利于灵山县城科学管理和规范发展,也有利于城乡一体化发展,将极大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同时勉励到会代表注意在时间紧、任务重,清洁乡村工作形势严峻的形势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配合,严格督查,加大宣传,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建设现代化和谐灵山做出贡献。
    据悉,按照有关方案,灵城镇作为“镇改办”试点镇,附城村、三多村作为“村改居”试点村。按照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和资源优化配置的要求,街道办事处区域划分方案为:撤销灵城镇设立2个街道办事处,即设立灵城街道办事处、三海街道办事处。同时,把附城、三多2个村委会改为社区居委会。其余22个村委会和3个社区居委会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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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31 08:36: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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