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咋想的?从广西灵山前往广东惠州途中,一名母亲竟将12岁的女儿丢在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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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1 09:54: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谢谢交警同志,谢谢!谢谢!真的太感谢”,在玉林服务区,一位母亲紧紧抱着一名小女孩,热泪盈眶,一个劲感谢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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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

这对母女在重逢之前还上演了一出“分道扬镳”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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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2日,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一大队执勤民警接到路人报警称:“G80广昆高速公路南宁往广州方向玉林服务区附近,有一女孩在高速公路上独自行走,情况十分危急。我已经让她往应急车道上走了,你们快点上来救援。”接到报警后,执勤民警立即联系服务区负责人在服务区周围帮助寻找,同时赶赴报警人所报地点区域。经双方寻找,最终在玉林服务区内找到了该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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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询问得知:女孩是广东梅州人,今年12岁,一家人驾车从广西灵山前往广东惠州。因在车上双方发生争执,气急之下,家人在高速上将女孩放下车,女孩也二话不说甩头就走。女孩下车后沿着高速公路行走了数公里,当她路过服务区后,越走天越黑,心里愈发害怕,于是又折返回服务区寻求帮助。了解情况后,民警帮助女孩联系其家人,并约定在玉林北收费站汇合。于是就出现了开头一幕。母亲带着无比懊悔的情绪把女孩抱得紧紧的,双方都泣不成声。家长带着哭腔说道:“当时我们非常后悔,她下车不久后,我们也报警求助了,这次真是多亏了交警的帮助,不然我们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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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醒
       高速公路具有快速通行、全封闭、道路平直、视野好的特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的相关规定,行人、非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一旦发生事故,如果司机没有过错行为的话,行人和非机动车将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行人和非机动车上高速公路,不但危及个人生命安全,还会影响其他车辆行车安全,危害公共交通秩序。高速公路禁止行人、非机动车通行即是高速公路交通秩序管理的需要,也是保护驾驶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需要。在生活中遇到矛盾时
希望家长与孩子多沟通多倾听

保持理智和良好的情绪

千万不要因一时冲动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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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梁冰心内容来源:玉林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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