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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亮青春,与法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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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31 16:25: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推动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深入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近,灵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郭权荣来到新圩镇中心小学,受聘为该校法治副校长,并开展民法典进校园宣讲活动,为该校1400多名学生讲授了一堂题为《典亮美好检护未来》的法治课。
  郭权荣向同学们讲述了《民法典》产生的时代背景和出台的重大意义,让同学们了解《民法典》是“民之法典,立之为民;良法善治,民之所向”。同时以“民法典与未成年人的关系”为切入点,围绕民法典中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根据学生们的年龄阶段和心理特点,通过“打赏主播”“校园贷”“高空抛物”等典型案例,用平实的语言为学生们讲解了未成年人的行为能力、姓名权、肖像权等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一个个贴近生活的案例,让同学们直观感受到了《民法典》就在身边,让同学们对《民法典》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引导学生们运用《民法典》保护自身权益,潜移默化地提升了同学们学法、尊法、守法的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授课结束时郭权荣以“学法,是人生必修课;用法,是平安的护身符”为寄语,希望同学们通过本次宣讲活动,增强对民法典的了解,树立法治观念。
  课后,为确保《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顺利实施,“一号检察建议”持续认真落实,切实筑牢防范校园性侵害的防线,坚决守住教育系统安全底线,郭权荣与该校校长秦作善对校园内的安全设施以及预防校园欺凌、禁毒等法治宣传信息栏进行了检查督导。
  少年强则国强,抓好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灵山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做好法治进校园活动,深入开展法治教育,为未成年人提供全面的司法保护,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让我们共同守护“少年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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