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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人,接到这种电话,可能会毁掉孩子!中消协发布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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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7 09:32: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0月26日,中消协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擦亮”双眼,警惕各类不良“校园贷”陷阱,这些骗人的手段,可得认清楚了!
骗局一:“注销校园贷”

案例
2020年10月8日,江苏扬州的小陈突然接到一个自称是某贷款公司客服的电话,对方称小陈在大学期间借的一笔9000元“校园贷”未还,现在国家正在大力整治校园贷款,如果小陈再不还,将影响到个人征信。

虽然小陈在上学期间并没有借过校园贷,但是对方提供的信息丝毫不差,这让小陈很惊讶。对方提出只要按其说的操作,小陈的贷款记录就会注销,个人征信也不会受影响。

在对方的指导下,小陈向多个APP申请了贷款,最终申请到三笔总计6.5万元的贷款。随后,按照对方的要求,将贷款分别转到三个陌生的个人账户里。小陈按要求操作后,对方又要他把下载的APP都删除。此时,小陈才发觉事情不对劲,赶紧把之前贷款的APP一一打开核对,结果发现一个下午就损失了6万多元

有研究机构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监测到有关网贷诈骗负面舆情信息共计28.8万余条,其中涉及“注销校园贷”的骗局接近9.3万条,占32.14%

骗局二:“套路贷”

案例
大学生小李想买一部最新款的手机,于是通过QQ群转发的广告找到了某公司的线上贷款平台。在提供了相关资料后,顺利办理了一笔5000元的贷款。因小李无法按期归还贷款,导致利息越来越高,短短6个月贷款从5000元增长到十几万元。

由于害怕,小李瞒着所有人,直到恐吓短信接连出现在家人、朋友的手机上,家门口也被泼上油漆,写上“欠债不还、天理不容”的字句。最终,小李在父母的帮助下选择报案。

经公安机关调查发现,该公司在一年内,“套路”了700多名在校大学生。放贷人诱骗在校大学生签订金额不实的借款合同,以审核费、保证金为由扣除先期款项,伪造资金银行流水虚增放款金额,并进行暴力追债。最终,法院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对该公司人员高某等11名被告人判处1年至8年不等有期徒刑。

“套路贷”严重威胁大学生及其家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甚至会导致大学生被迫离家出走、自杀等悲剧发生

骗局三:“培训贷”“创业贷”

案例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防范处置金融风险和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在2020年6月开展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中披露,一些不法培训机构多以就业讲座、代理招聘等名义进驻校园开展宣传活动,在面试或职业测评中以“工作能力不足”为由,要求应聘学生先“贷款培训”,并以“培训完后可以在公司或者分公司甚至合作单位工作”“100%安排就业”“贷款免手续费、免利息、0首付”等说辞诱骗学生与其指定的第三方借贷平台签订“培训贷款”合同。

其间,这些不法机构故意模糊本身经营范围,进行夸大、虚假宣传,隐瞒贷款风险,甚至与第三方借贷平台合作,违规向没有偿还能力的学生放款,最终造成学生不仅工作没有着落,还背负上了高额的债务,社会影响恶劣。

由于国家加大了对不良“校园贷”的整治力度,一些不法机构为了逃避监管部门的查处,进行改头换面,有的打着“培训贷”“创业贷”“求职贷”“毕业贷”等旗号,采取更为隐蔽的营销手段,继续向在校大学生违规放贷;有的则披上了分期购物商城或者贷款超市等“马甲”来打掩护,但本质仍是不良“校园贷”陷阱

中消协提醒广大青年学生

要警惕“注销校园贷”骗局,不向陌生账户转账;树立正确消费观念,办理贷款务必做好前期工作;主动学**融消费知识,保管好个人信息;要留存有关凭证,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


来源丨中国消费者协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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