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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慌 ? 灵山“SB110”车主凌空飞跃后,这个动作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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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10 22: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导读:2019年10月7日下午约15时,在钦州灵山县平南镇桃禾村委大平社路段,一辆普通两轮摩托车与一辆中型客车发生碰撞,导致摩托车驾驶人凌空飞越数米,所幸当事人并无大碍。当灵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接到报警迅速赶到现场时,发现事故双方当事人正为2000块的赔偿金争得脸红耳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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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民警通过勘查现场及调取监控了解到,黄某驾驶两轮摩托车行至事发地点时,由于车速过快,与前方同向左转弯行驶的中型客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黄某直接从摩托车头“飞”出,场面相当惊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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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解事故经过后,在民警耐心调解下,当事双方最终谈妥了事故相关赔偿事宜。
就在此时,民警发现涉事的两轮摩托车车牌号竟然是“桂NSB110”。经核实,驾驶人黄某年仅18岁,并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且悬挂的“桂NSB110”也属于假号牌,还存在非法改装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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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民警哭笑不得的是,黄某居然不以为意的对办案民警说道:“别看了,这是副假牌,是我在网上购买的。”民警拍照取证时,黄某还迅速摆出“剪刀手”的POSE,同时要民警加他微信,将照片发给他。面对这个法律意识淡薄,漠视生命安全的年轻人,办案民警无奈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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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8日,灵山县公安局依法对黄某进行传唤,黄某对其无证驾驶、使用假牌及非法改装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灵山县公安机关依法对黄某处以行政拘留15天,罚款18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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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警提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不能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也不能通过任何不正当渠道购买非法号牌悬挂车上,更不能对车辆进行非法改装,否则,只会受到公安机关的依法惩处。
      来源:钦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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