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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群众”给力 交警高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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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19 23:53: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夏天_YGXQ 于 2019-8-19 23:54 编辑

      本报讯 8月13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灵山大队通过群众举报,仅用半小时便破获了一起伤人逃逸事故。
      当日17时,钦州交警微信后台接到网友“A锄禾”的视频举报称:“前面的车撞了人就跑了,我的记录仪拍下了。”民警通过查看行车记录仪视频后发现,一辆白色厢式货车撞到了一辆路边的自行车后竟然没有停车反而加速逃逸,幸亏举报网友一直驾车紧随其后,并用行车记录仪完整地记录了事故经过。通过仔细观察视频的道路情况,交警支队宣传科民警判断该事故发生在灵山县,便立即将此情况反馈灵山交警大队。
      灵山交警通过排查后核实,当日15时在灵山大队檀圩中队确实接到了一起在檀圩镇桥梓村委路段伤人逃逸事故的报警,伤者是一位67岁的老人,事故导致老人腿部骨折,由于老人记忆模糊无法提供准确的车辆类型及线索,导致侦破案件存在一定难度。但通过热心网友提供的视频信息结合天网抓拍,民警准确将肇事逃逸的该辆桂N牌照白色厢式货车车牌锁定,并立即通知其车主和司机前来交警中队处理。
      当天17时30分,肇事逃逸的司机梁某驾车到交警中队投案,并称当时自己开车时低头捡瓶子并没有发现撞了人。可是民警发现梁某在事故后将车头右侧的后视镜和转向灯外壳进行了更换,在铁的事实面前,梁某终于承认了自己由于心存侥幸肇事逃逸的事实。目前,灵山交警已经将梁某证件和车辆进行暂扣作进一步处理,等待梁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覃成朝)
      来源:钦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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