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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岁那年我喜欢玫瑰.初恋那年的夏天,和他手拉手经过一家花店,我对着玻璃内的红玫瑰看了过去,对方握了握我的手说,情人节的时候,我买了送你.我笑,好像得到了天堂一般. 夏天过去就分手了,没了爱情.那段时间花倒是收得多起来.一个下午的工夫,花店的MM来了5趟,一同事笑;真俗.拆了那娇艳却生命短暂的东西,分给同事,下班的时候依然是满手香。心里却没有苦。成长不过是花开花谢之间的事。 22岁那年,他开着一辆“广本”,也许是刚和上一个女人在哪里亲热过,看着表来接我,路过一家花店眼睛都不眨买了一大束百合花,急急地来送我回家,感动一下倒真是说得过去。 后来就跟了他。下班,“广本”等在楼下。车上依然是百合。百合里还有一把没见过的植物。淡紫色,清爽得很,不像花,倒像路边的野草。那模样却是令人心痛的,没有百合的馥郁和张扬。 他说:这叫情人草,不放水也可以活很久,而且十分廉价,是买百合时候店里送的。哦,难怪我不认识。以前收到的花昂贵而没有感情,谁又会送花店都愿意赠送的花草呢? 终于还是消失了,那个男人连同他的“广本”、百合,没有承诺和责任,带走得很干净。彼此都有足够的理由。时代不同,女人男人都一样,不过一场你情我愿,不过一次风花雪月,不过瞬间的温暖罢了,不过这伤得够彻底的。 现在刚脱离了二字头,改变倒是不少,却唯独留恋那种廉价的情人草。如果经过花店都会去找。因为廉价,不是每家都有。还有老板根本不卖,说那东西是留着包装其它花的时候配的,但凡能遇到的,我总是尽量地买了很多,抱回家里直接往花瓶里一放,大半个月过去了,它依然在桌上静静地散着香。 情人草,多诗意的名字,却偏偏那样受冷落和怠慢。只因为很多人都不相信,世上还有花期长过它的感情,只因为玫瑰的娇艳,百合的馥郁和爱情的短暂。 |